为严厉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的“鬼秤”违法行为,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自2024年10月10日起,在全县范围内经营场所(包括但不限于农贸市场、疏导点、超市、便利店、沿街商铺以及商业街区等)全面禁止使用“市斤”电子秤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电子秤是国家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,擅自更改属于违法行为。
二、“市斤”电子秤更容易被再次修改或直接植(写)入作弊程序。
三、“市斤”电子秤在强制检定实施过程中,直接判定为不合格。
四、“市斤”属于非法定计量单位,破坏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。
五、“市斤”示值与标示单位不一致,极易造成消费误解引发矛盾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,所有在泗阳县域内经营的商户,必须停止使用“市斤”电子秤,尽快更换为符合国家计量标准、以“千克”或“公斤”为单位的电子秤。电子秤必须经强制检定合格,粘贴有效合格标志,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电子秤一律不得使用。
泗阳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对仍在使用“市斤”以及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电子秤,将依法予以查处。同时诚挚邀请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。
特此公告。
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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